近年来,我市为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落实责任,加大力度,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着力构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保护森林发展林业领导任期目标双线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新增森林面积等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强化源头管理,严把林木采伐审批和木材运输管理关,凭证采伐率100%。及时开展“春季攻势”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92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23起,案件查处率达98%,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10人,收缴林木897立方米、野生动物169头(只、条)。强化元旦、春节、“元九”登高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森林防火巡护,落实专职巡山人员1735人、兼职巡山员4260人,先后对重点林区乡镇、国有林场和重点景区开展拉网式火险隐患大排查,建成森林防火工作“六有乡镇”19个。今年全市防治林业有害生物14.5万亩,其中无公害防治率达100%,促进了森林健康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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