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快来看呀,这么大的雨,这么冷的天,一个老太婆睡在上。”20日,热心市民打来电话称,在达城建华巷的一个上睡着一位年近7旬的老太婆……
太婆睡在上“讨租”
记者赶到现场时,太婆的家人正在帮太婆收拾铺在地上的被褥等物。而老人也在其妹妹的搀扶下离开了。
据租用门市的陈小姐介绍,太婆姓王,今年已有68岁,他们的门市就是在她手里租的,可以说是他们的房东。当天早上,王婆婆早早地来到门市上,在梯子上坐了下来,等他们把门一打开,王婆婆就将带来的被褥等物全放到地上,并躺下睡在了里,向他们讨要租金。
次日,记者找到王婆婆住处看到,王婆婆的所住十分简陋,屋内因常年不见阳光而十分潮湿。房间比较狭窄,只有一张床、一张旧沙发、一张桌子,摆设十分简单。王婆婆告诉记者,她已在此住了20多年了,以前单位的宿舍改建,才将这个仓库分给他们居住。因为仓库不是套房,所以后来没有参加房改。当时单位口头承诺,让两位老人“百年”之后才收回房子。后来,老伴又常年生病,就将该库房分隔出来,临街面加卷帘门改成出租,维持生活。
“现在家里都还欠了几万元债务。就在几个月前,老伴也去世了,单位想收回门市,不再让我收房租了。”王婆婆说,“现在我无依无靠,以后怎么生活啊!”王婆婆介绍,他们当年将房屋改成门市时,就花了将近1万元。凭什么单位说收回就收回?王婆婆希望,在她有生之年,单位能将每年的租金分一半给她,或者安排一套住房供她居住。
突然出现两个房东
房东向租户要租金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老婆婆为什么要出此下策呢?据陈小姐讲,2010年9月10日,他们从王婆婆手里租用了现在这个门市,租期三年。“在租过来办理营业执照时,我们才知道王婆婆并没有这房子的房产证。其房屋产权属巴中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所有。”陈小姐告诉记者。今年4月,市建司发来通知告知,“你所租赁的建华巷47号为公有住房,请你在2011年4月20日前到建筑工程总公司办理租赁手续。”而王婆婆却声称自己该收租金。9月16日,陈小姐给市建司交付了1万元作为的定金,余款在三方协商好后再行支付。20日当天,没有收到租金的王婆婆便睡到要租金。
“现在这个又到该交租金的时候了,我到底该把钱交给哪一个房东?”为此,陈小姐十分纳闷。
国有资产私人无权租赁
昨日,记者联系到市建司的相关负责人,据该公司陈助理介绍,市建司是国有企业,所有资产属于国有。王婆婆是他们单位老职工杨某某的遗孀,两人无子女,王婆婆也一直没有工作。上世纪90年代,考虑两位老人年龄大了,单位就将底楼一间30平米左右的库房改为住房,分给了两人,每年象征性地给单位付一定的租金。几年前,二老将房屋从中隔断,临街面加卷帘门改成门市出租,当时单位考虑到两位老人的经济情况,就没加以阻拦。“但仍属单位所有,私人无权将其出租经营。”陈助理解释说。
今年3月,杨某某逝世之后,单位经过商议,决定将门市收回。“考虑到王婆婆没得经济来源,单位愿意牵头给她办理社保,可是发现她已办理了低保。王婆婆说她居住环境差,单位也同意另找一处环境好的住房给她,介于她改建时所支付的费用,单位也答应给她一定的经济补偿。”陈助理告诉记者。但目前就补偿一事,单位与王婆婆还没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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