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林业局召开专题会,传达贯彻全省国有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精神。会议要求,各有关县、市务必高度重视,落实政策,强化管理,加快改造1167户国有林场危旧住房,进一步解决国有林场职工住房难问题,切实改善林区民生。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发改委、林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下达市2010、201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投资计划1167户,工程涉及、、、县的16个林场。建设资金每户中央和省级财政各补助1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和单位、职工自筹。改造建设标准50至80平方米。
市林业局要求,切实落实政策。各项目实施县(市)要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无偿划拨并优先供应,要减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符合国家规定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的,享受与煤炭棚户区、城市棚户区以及廉、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中央和地方税收政策。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把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紧制定倒排工期工作计划,2010年安排的危旧房改造任务必须于今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2011年安排的建设任务必须在11月底前开工建设。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认真执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要严把建筑材料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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