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化名)14年前向阿丽(化名)后,阿丽一直不肯协助他将房子过户到他名下。无奈之下,大发将阿丽告上法庭。阿丽声称,由于当年欠下赌债,她被迫低价,双方签的是无效合同。近日,福州市中院终审审结了此案。
14年 房子过不了户
1997年3月,大发与阿丽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阿丽以8.5万元的,将其名下坐落于茶会小区的一套单元房及杂物间(建筑面积共64.75平方米)转卖给大发,过户费用由大发承担。双方在此协议书上签字,并经熟人阿龙(化名)在场见证签名。
签协议当日,阿丽出具收条,称收到大发8.5万元,并由阿龙在收条上见证签名。此后,这套房子就交给大发使用。
10多年来,大发多次要求阿丽协助他将房子的产权过户到他名下,可阿丽一直不同意。大发只得将阿丽告上法庭,要求其协助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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