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数量达到49个,比上月增加了15个。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11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持平的城市有16个;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2%。其中,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4%,同比上涨1.6%。北京新建住宅价格指数,自2010年5月份开始,同比涨幅已经连续18个月下跌,环比自今年6月开始出现连续5个月停涨,11月则出现环比下跌。
报告显示,11月份从同比情况看,11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4个,比上月增加了2个;涨幅回落的城市有61个,比上月增加了2个。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在5.0%以内的城市有61个,比上月增加了4个。
在二手住宅价格方面,11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51个,比上月增加了13个,环比持平的城市有12个;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3%。从同比情况看,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21个,比上月增加8个,同比涨幅回落的城市有40个,同比涨幅在5.0%以内的城市有44个。
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中,同比涨幅最高的城市是广州,同比涨幅为6.1%;其次是长沙,同比涨幅为6.0%;排在第三位的是乌鲁木齐和桂林,同比涨幅均为5.5%。
在二手住宅中,同比涨幅最高的是平顶山,同比涨幅为6.5%;其次是洛阳和常德,同比涨幅均为5.1%;排在第三位的是唐山,同比涨幅为4.6%。
分析
“限购令”力促房价出现拐点
根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的统计,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环比指数下降了0.19%,这是房价平均环比继上月首次回落0.14%之后的再次下降,且降幅比上月扩大0.05个百分点。房价平均同比指数为102.38,涨幅同样比上月再次缩小。
另外,从宏观层面上看,11月全国房地产投资额环比下降2.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28个月来首次落入不景气区间。综合以上数据不难看出,继10月全国城市房价拐点出现以后,11月城市房价下调幅度增加,下调现象普遍,调控效果愈加明显。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在上月全国房价初现拐点之后,11月全国平均房价环比继续呈现下降趋势,全国房价已进入下行区间。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在分析统计局数据时表示,在70个指标城市中,房价环比平均出现了下调,但是也明显地出现了跌幅不同的现象,其中限购最严格的一线城市,平均环比下调幅度达到了0.35,而执行限购的40个城市中环比平均下调了0.23,非限购的30个城市环比下调幅度为0.13,可见限购依然是调控政策中比较有效的政策,也促进了房价拐点的出现。当前不少地方房价的现状与走势,是由年初当地地方政府为房地产调控所定下的基调决定的。如果没有坚定的决心和过硬的手段,落实限购“走着瞧”,甚至以限价应付,只是让房价的涨幅“不高于当地GDP增速”,房价要朝着社会期望的方向发展,必然会相当艰难。
房价下降有明显“季节性因素”
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的环比下降,带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因素和年终效应。11月份临近年末,属于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淡季,加之2012年春节来得比往年要早,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年末房地产清淡市场的来临。这从往年年末的房价走势也可看出大体相似的特点。因此仅仅根据一两个月甚至是年末月份的房价环比变化,尚不足以对房价的长远发展趋势作出判断。
这种结论,其实还可从11月份房价统计数据的其他分析角度看出端倪。即便是11月份环比下降的49个城市,也仅有宁波、海口、南充3个为同比下降,绝大多数仍为同比上涨。而如果将11月份房价与2010年末相比,房价的长期走势更加明显:70个大中城市中仅有温州出现下跌,南充持平,其余68个城市总体上上涨,上涨幅度不低于5%的更达27个,乌鲁木齐、石家庄、长沙等城市的涨幅更是在8%以上。
对统计数据的分析还印证了不少地方人们的切身感受。媒体报道显示,不少地方人们感觉真正降价的楼盘并不多,房价下降仍不明显。在国家三令五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并陆续出台诸多严厉政策以加强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之下,房价当前的走势,显然还难以满足公众的期待。
明年成交量、价格将继续低迷
“2012年楼市调控的主旨将是促使房价回归合理,而目前市场距离房价回归合理还有比较远的距离,城市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房价收入比、房价租金比等参考性指标还没有接近‘合理’的区间,促使房价反弹的因素依然存在。房价相比普通购房者收入仍有较大幅度的下调必要。”张大伟表示。
不过,目前房地产市场上各方的心态确实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全国各类型城市中,房价的下跌都已逐步形成共识,房价拐点愈发明确。从市场的情况看,目前开发商降价的幅度正在提升,超过20%的实质性降价不断涌现;而成交面积的低位徘徊,也表现出购房者观望情绪的愈发明显。
张月认为,从成交量上看,明年楼市成交量将继续保持低位,但不会过于低迷,供应、成交、价格三者的动态调整将逐渐平衡。虽然楼市调控政策持续,但针对自住需求的客户会给予一定的鼓励。尤其是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优化信贷结构”的基础上,金融领域对自住性购房的支持力度将增加。
从价格上看,张月认为,明年房价仍将进一步回落,但房价深调也会存在一个降幅上限,降价节奏以稳为主,避免购房需求集中迸发对于整体宏观调控的不利影响。房地产行业作为传统国民经济的支柱,对国民收入、金融股市、财政税收等多个领域都存在连带影响,调控下房价下降的速度和幅度不宜过快、过猛,否则可能造成房地产市场本身以及行业之外的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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