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房产信息网巴中房产信息网

巴中房产论坛 | 巴中房产网 | 投稿建议 | 加盟合作 | 巴中房产网服务热线:
巴中房产信息网-致力于打造巴中地区房产咨询第一门户网!引领互联网时代的置业居家 一站式房地产消费资讯网站。

本地新闻 | 全国新闻 | 房价走势 | 地产研究
专家谈房 | 购房指南 | 房产术语 | 看房日记

新房 | 每日交易 | 每月交易 | 二手房
租房 | 楼市情报 | 视频谈房 | 预售信息

装修常识 | 装修材料 | 效果图
家居风水 | 设计师 | 房产经纪人

房产·装修
酒店·物业
巴中楼市 | 地产研究 | 房价走势 | 全国资讯 | 巴中房产论坛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主页 > 资讯 > 全国新闻 >

李佳鹏:打击“囤地”应追根溯源

时间:2011-12-26 09:2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这几天,国土部正就《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相比现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多出23条,对闲置土地的认定、闲置责任的确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追究等规定更加趋于规范。但令人遗憾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漏掉了查处因地方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

闲置土地处置并非一个新话题,近年来,伴随着房价一路飙涨,土地市场也变得炙手可热,“囤地”、“圈地”行为愈演愈烈,这导致闲置土地大量增加,一些热点城市甚至沦为闲置土地“重灾区”。而开发商轻而易举便可从中获得丰厚回报,增值可能高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与此相伴,从中央到地方,关于清理闲置土地、打击“囤地”的呼声日益高涨,国土部等职能部门也出台了不少制度办法予以打击,但效果并不理想。

事实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早在上世纪末就已出台,类似的规定还不同程度地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等法律、文件中,此次草案中的很多内容也都似曾相识,如经常强调的征收20%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等,但至今被落实、被执行的案例并不多。

有法不依背后所折射的是土地市场上的层层利益关系。就开发商而言,在房地产市场火爆之时,相当一部分热衷于圈地而不急于建房,通过“囤地”增值牟取暴利,“囤地”时间越长获利越丰,而真正因为资金不济而造成的闲置实属罕见。

与土地利益密切相关的另一主体地方政府也往往在土地闲置等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上起到关键“推手”作用。一方面,土地出让金和其他与土地相关的税费已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以GDP和财政收入为标准的政绩考核体制,使得地方政府具有实施“土地财政”行为的内在冲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土地领域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如果开发商与其达成某种默契,处置闲置土地、打击“囤地”等行动无疑只会是一句口号。

一直以来,地方政府被认为是闲置土地整治的主要阻力之一。这可以从一组数据中看出端倪。去年8月,国土资源部公布了2815宗闲置地,面积16.95万亩。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坦言,在这些闲置地中,由于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比例很大,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

由此足见,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最缺失的并不仅仅是规定,而是相关办法能否真正得到落实,以及相关主体的责任追究问题。“打蛇打七寸”,要彻底根治土地闲置,打击开发商“囤地”牟取暴利这一长期痼疾,除了向那些不良企业施以“重典”之外,还应加大因地方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问责力度,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切实防堵地方政府假借调整规划等名义帮助开发商行“囤地”之实等行为。只有彻底切断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纽带,方能确保好的“办法”不至于在执行过程中变味儿。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本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