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住房【2003】252号文件第24条规定,停水、停电应该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是,又有谁问呢?”他告诉王良其,“有人说我要房子不要命,其实我要的仅仅是做人的尊严”。
今年春天,在他和蚌山区区委书记王长双的谈判中,张安房也曾提出过同样的要求。
原来,张安房的抗拆,影响了朝阳街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原定于在2009年4月,四百多户拆迁户全部完成安置,但因张家拒不搬迁,有两栋房无法建设,有二十多户无法回迁朝阳街,拆迁户开始去上访。
“当时,坐在虫蝇乱飞的树下,张安房对王长双说,房子的事先不谈,现在外面有传言,等房子拆了,要把我关到监狱里待几年。我怎么敢拆?”王爱玲回忆。“王书记当下拍胸脯,表示会保证张安房的安全,还许诺让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签字,保证张的人身安全,并保证帮我们恢复通水通电。”
几天后,张安房在街道办看到了王书记和各部门签字的保证书。张安房提出要把保证书拿回家。街道不同意,说是代为保管。
“王书记说的话都不管用?不能这样欺负人!”张安房怒了,头也不回地离开街道办。通水通电的事情,也没人来管了。
10月25日,被拘留后,张安房绝食6天。后来,他想通了,“两年之前的事情,他们要判我的罪,我也没有办法,最多三年,出来之后我再和他们理论!我就是要看看,开发商的恶胆从哪里来,是谁给了他们‘尚方宝剑’?”
实际上,早在2007年之后,张安房就一直为和开发商理论做准备,先后购买了《宪法》、《物权法》、《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书,认真阅读并做了笔记。他甚至手写了一篇论文,标题是《论抢劫和掠夺》。
然而,张安房并不知道,跟着自己过了十几年已经习惯他照顾的老母亲,知道他被刑事拘留后,在11月17日这天,因心脏衰竭被送进医院抢救,如今仍在住院。
他还不知道的是,12月5日,蚌埠市蚌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他们家下发了最后的通牒—《房屋拆迁安置裁决受理举证答辩通知书》,明确要求张家在5个工作日内,向该委员会提供行政裁决答辩状以及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接受拆迁裁决前的调查、质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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