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准入、程序公正、过程透明、技术支撑、及时纠错,“二十字诀”如何堵住保障房分配漏洞。
千万量级的保障房大建设,吸引了亿万关注的目光。作为一种福利蛋糕,它将如何分配,牵动举国上下神经。
2011年12月22日的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大规模保障房建成后,这个问题会更加突出和紧迫。
为确保公平分配,李克强给出“二十字诀”,即“严格准入、程序公正、过程透明、技术支撑、及时纠错”,并表示2012年要就此开展专项督查。
严格准入,就是明确界定和坚决把住保障对象是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程序公正,就是在审核、公示、公证等环节严格把关,使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平等参与申请和分配;过程透明,就是要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监督;技术支撑,就是要抓紧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尽早实现联网,真实全面掌握申请者、入住者信息,提高分配的效率和准确性;及时纠错,就是要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者获得保障房,做到坚决及时清退。
在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邹劲松看来,分配公平不仅是保障房的生命线,更是政府公信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
失范前鉴
2012年是3600万套保障房五年计划的第二年,除工期、质量外,如何把好分配关,也广受瞩目。
李克强在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上说,如果不把分配问题解决好,该保障的“落了空”,不该保障的“搭便车”,就会影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
在过去几年的保障房建设中,分配关曾出现多次“失守”丑闻。多位受访者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过去的保障房分配丑闻,多由制度不完善,过程不透明,外部监督机制缺乏等多重因素诱发。
河南省郑州市纪检监察系统2011年查处的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林连波案,是一起典型的职能部门人员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案例。
经查明,林连波自1996年起分管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经营等工作,与人合谋,每卖一套经济适用房,从中加价2万元至6万元不等,林连波可分得1万元以上“辛苦费”。
办案检察官发现,经林连波之手倒卖的经济适用房涉及近30个小区、40余套,其受贿总额达70余万元。2011年国庆节前,林连波案已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办案检察官透露,经济适用房的房源本应全部上交房管局予以公开销售,但开发商大多会私自留下部分房源,或自行销售,或将房源的购买指标送给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以“协调关系”。林连波便轻松地“笑纳”了开发商送来的40多个经济适用房指标。
郑州市二七区土地储备中心原办公室主任卢建国,也以相近手法,利用职务之便向开发商索要经济适用房转手倒卖,在2011年东窗事发,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刑十年零六个月。
与全盘私下操作相比,发生在2009年的经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虽然表面上实行了公开摇号,但通过摇号作弊的手段,使得请托的申购人获得购房资格。
过去保障房分配失范的另一类型表现为审核关口不严,对申请家庭的住房、家庭资产及收入等缺乏科学准确的统计方法,入户调查、对外公示等环节流于形式。如上海、深圳等部分地方被查出有少数家庭存在瞒报房产、资产等情况。在一些地区保障住房公示名录中,某些申请购房者家庭年收入及总资产净值两项中,竟显示为“零”。个别地方还曾被曝出保障性住房成了当地干部的“特权房”。
此外,少数家庭将保障房对外转租转借,也在多地不时引
北京经验
邹劲松对本刊记者说,从武汉“六连号”、郑州经济适用房倒卖指标等事件来看,充分暴露了以往保障房分配制度的不健全。而在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及政策上的指导监督,分配过程由各个区住保办具体执行实施,区县人大、政协,监察局、新闻媒体、公证处等进行监督,由此一来,便形成了一道防火墙,决策层、执行层与监督层三者分离,区级执行,市级监督。
从2007年开始,北京便开始探索确保公平的保障房申购分配做法,在资格审核阶段,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在分配方面,实行“公开摇号,顺序选房”,坚持“六公开”原则,即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房源公开,配售对象公开,摇号和选房过程公开,将摇号和选房结果公开。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配售处副处长周玮告诉本刊记者,在街道审核阶段,主要审查申请家庭包括家庭人口、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在内的四方面材料。在初审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双人入户调查和单位回访等制度,有条件的还对入户调查全程拍照和使用录音笔,进行电子影音留存。对于人户分离的申请者,采取街道办之间书面协查的方式。推广社区“听证会”制度,由住房保障部门及社区居(家)委会相关人员组成的听证小组,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从2010年4月开始,北京市住保办在全市范围内,对已通过资格备案的17.9万户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核查,逐步建立了同房屋产权、公安、社保、地税、车管等部门联动查询机制。进入轮候阶段的申请家庭,在公开摇号前,对上年度的住房、资产和收入及家庭人口等情况进行一次复核。一旦发现超标,则毫无条件地退出。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杨雪表示,每次摇号前,区住保办都会主动邀请区监察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督导员以及新闻媒体等出席监督摇号现场,并对摇号现场全程拍摄、录像,还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正。
为防止开发商私自截留房源,北京市住保部门要求开发商必须将房源位置、户型面积、预售价格、总房屋套数等信息上报,并对外予以公示。开发商与申请家庭签约前,也要将签约家庭的明细目录上报,住保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比对核查,确保签约家庭为参加摇号和选房家庭,未参加摇号和选房的家庭不能签约,并在区信息网、区住建委网及各住房保障审核窗口公布摇号相关信息,保证摇号各环节公开透明。
即便是摇号现场未被申请家庭选中的房屋,开发商也不得擅自处理,这些房屋将滚入下一批摇号房源中,再次进行分配。
邹劲松介绍,为保证分配公平,每年国家审计署与北京市审计局对每户分到保障房的家庭或者个人住房、资产情况都要进行一次全面审计,看看是否符合资格,是否符合程序。
北京从1998年开始推出经济适用房,随着近些年市场房价的迅速上涨,经济适用房牟利的问题多次被提出。邹劲松表示,近期北京将研究出台新政策,探索建立经济适用房封闭运行机制,杜绝这类保障房的牟利行为,使经济适用房回归住房保障的本意。
新政策实施后,将实行“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而政策发布之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可能不会再允许上市交易,如果交易,只能由政府回购,具体的回购方式和价格,还将制定细则。
待解之题
尽管各地都在不断制定及完善保障房的监管制度,但仍有一些配套环节让住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感到为难。
邹劲松说,目前,北京市住保部门采取了“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几乎动用了政府所有的资源严把保障房申请的准入关口,但由于诚信体系还未建立,尤其是金融部门没有与住保部门联网,申请者的金融资产无法核实,比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借出款等。
“我们与金融部门协商多次,对方以对储户资产保密为由拒绝查询资产。”邹劲松说,另外,全国的住房信息没有联网,申请者外地的房产和资产一样无法查询获悉,完全依赖于他们自身的诚信申报。加上住房保障方面的立法还未出台,对骗租骗购保障房的惩戒措施还有待明细加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尽快立法。
周玮向本刊记者解释,正因为家庭总资产系统的查询系统缺失,对在公示中出现的“零资产”家庭情况也很头疼,有些廉租房家庭,个人无车、无房,无收入来源,“他填写零资产,我们也没法去验证。”
周玮说,在对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监管中,囿于人手有限,只能针对某些小区的一层住户进行走访,看看是否开小卖部,或者出租给装修公司,再者就是去周边的房屋中介机构调查,看看有无出租的保障房房源,要求中介机构不能承接保障房租赁业务。
社区居委会是“三级审核”中的首要关卡,周玮多次向上级呼吁,希望能增加居委会人员编制与财政投入。他说,入户调查主要依靠居委会一级,可他们人手少、压力大,且人员不稳定,街道办事处人士也多次向他们诉苦说,希望能解决这两大问题,“否则,长此以往,他们也会失去信心和动力”。
周玮还建议,建立独立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第三方复查机制,对弄虚作假者追究法律责任。
在保障性住房转租方面,还存在一个灰色领域,即拆迁安置房。周玮解释,虽然国家明令禁止经济适用房出租,但是保障对象种类多,大量拆迁农民分到保障性住房就没有受到这项政策的约束。北京市有一些保障性住房是供应给集体土地拆迁的农民家庭的,也就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拆迁安置房,这一政策是为了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让拆迁安置户得到妥善安置。
邹劲松说,经济适用房经历了几个历史阶段,早期准入条件不是很严格,相应制度不是很完善,真正严格是2007年之后,建设部出台了新的经济适用房办法,要求准入进行严格审核,后期管理不允许出租出借。北京2007年开始执行严格制度,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尊重历史,以前的经济适用房就执行此前相应的规定。
对保障房的准入门槛,业内人士也表示应与时俱进。杨雪以北京市大兴区为例介绍,申请政策性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除廉租住房人均月收入由580元调整到697元到731元外,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一直执行的是2008年制定的准入标准,随着国民经济逐年攀升,国民收入也有一定的增长,应根据市场整体经济运行趋势,定期适时调整准入标准和政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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