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管费,应该是业主最直接地表达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的方式。城东某小区的业主孟先生,在家里遭遇小偷之后,就拒交两年物管费,但因此收到了物业公司的一纸诉状。那么,究竟业主不交物管费这样的行为可不可取?成都商报记者为此专门咨询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玉林。高玉林明确表示,业主不交物管费,物业公司有权起诉业主,而最终以业主败诉占多数。
典型案例>
管理不到位 拒交物业费
家住城东某楼盘的孟先生最近接到了物业公司发来的一纸诉状,起诉他拖欠两年物业费,并要求他尽快将物业费补齐并交纳滞纳金。不过说起物管,孟先生也是一肚子的气。
2006年,孟先生入住了现在的小区,原本一直都是按时交纳物管费,但2008年有窃贼进入他家,盗走大量的现金及贵重首饰。案发后,他认为物业公司有责任,遂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遭物业公司拒绝。于是,从2008年9月份物业费到期之日起,他就拒交物业管理费了。孟先生还告诉记者,由于小区的停车费便宜,周边的很多其他小区业主长期将车停放在小区内,造成小区自己业主车位紧张,擦挂事件时有发生。他的车就经常被擦挂,也找不到相关责任人,他觉得这也与小区物管的管理不到位有关系。
为此,孟先生和一些业主给业委会反映过这个情况,并且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但是由于更换物业公司需要全体业主投票决定,所以这件事情也就一拖再拖,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其实,类似于孟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不交物管费也是业主表示对物管不满意的直接方式。但不交物管费究竟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追究其法律责任?最终,业主需不需要交纳拖欠的物管费?为此,成都商报记者专门咨询了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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