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元义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做客《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时透露,四川省国税和地税已经将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关报告提交至省政府,正在等待省政府的批复。“据了解,四川省增值税的起征点应该是2万,不过具体的标准将以省政府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成都市国税局透露,经过前期测算,如果将增值税起征点调整至2万元,成都将有7万个体工商户受益。
四川看齐最惠民起征点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文件,从11月1日起上调增值税起征点,具体调整方案为: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而按次纳税的,则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四川省增值税起征点的具体标准是由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在昨日的《成都面对面》节目中,接听的第一个听众热线即是询问成都增值税起征点一事,成都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黎隽介绍,成都市国税局早就此事与省国税进行了沟通,而省国税与地税局已经将相关报告呈交省政府,“目前正在等待批复,据了解四川省起征点幅度可能是2万元”。
不过黎隽也强调,具体的标准仍将以省政府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将惠及成都7万个体户
“增值税出台的具体时间还没有定下来,但应该是在近期之内。”黎隽介绍,前段时间成都市国税局按2010年底数据,对新的起征点使用范围受益纳税人数量上进行了一个初步测算。“如果按2万元起征的话,成都受益的个体工商户大概会有7万户。”黎隽介绍。
资料显示,当前四川省增值税的现行起征点是从2005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提供修理、修配、加工等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黎隽称,如果未来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以2万元起征,原来2万元的销售额要缴纳600元的增值税,而现在则可以少纳这一部分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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